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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 罗启权:翻译型的研究家与研究型的翻译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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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费希特哲学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梁志学历时20年对这个体系进行翻译和研究,仅《费希特著作选集》就耗时15年。在翻译的基础上,梁志学对费希特哲
费希特哲学是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梁志学历时20年对这个体系进行翻译和研究,仅《费希特著作选集》就耗时15年。在翻译的基础上,梁志学对费希特哲学进行了系统梳理。费希特的自由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关于“自我”的学说,而以“自我设定自我”为初始命题的知识学,是推导费希特整个哲学体系的公理。在认识论上,费希特反对康德设定的物自体,用作为本原行动的自我摆脱康德自在之物的束缚,确立起主体和自我意识对客体和实体的绝对自由。
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费希特的知识学体系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两个部分,前者的对象是理论理性,而后者的对象则是实践理性,理论理性是实践理性的前提,实践理性却高于理论理性。理论是为行动做准备的。费希特的“自我”不仅在认识着自由,也在行动中追求着自由。“自我”通过克服“非我”的行动而作用于“非我”、改造“非我”,因而必然要进入到伦理、道德、历史、法权等领域,通过改造这些领域使自由成为现实。费希特希望建立一个能实现和保护自由的理性王国。个人为了获得自由,首先得认识到自我是有限理性存在者,而他者则是作为自由地合乎目的的非我的有限理性存在者,理性存在者之间必须彼此承认地交往,即过社会生活,因此自我必须给他人以自由。给他人自由就得对自己有所限定。这样的相互限定和制约不仅是理性的和道德的,更是实在的和法治的,目标是为了确立平等协作关系。共同体的维护不是依靠神学和国家的威权,而是所有人都得遵守和承认法权规律。法权规律的基础和根源是“人的理性和经验的自然法权”。这样,声称绝对天理和神意,压迫和不平等地对待臣民的整个封建制度都被费希特宣布为违反自然和理性的。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 网址: http://www.zxyjzzs.cn/zonghexinwen/2022/0711/1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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