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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你怎么看?--洪谦《现代物理学中的因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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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洪谦先生(1909~1992)系石里克高足,也是维也纳小组中唯一的中国成员。1934年,洪谦先生在维也纳大学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现代物理学中的因果性问题》
洪谦先生(1909~1992)系石里克高足,也是维也纳小组中唯一的中国成员。1934年,洪谦先生在维也纳大学完成了他的博士论文《现代物理学中的因果性问题》(Das Kausalproblem in der heutigen Physik(Dissertation),1934)。
洪谦先生
为了查阅哈梅尔(G.Hamel)的公理化力学和卡拉西奥多里的公理化热力学,我曾“突击”过三天德文(我没查到英译版),这种“急就章”勉强对付一些技术性文献(在哲学面前,物理也属于一种“技术”),面对哲学文献(特别是艰深出名的德语区哲学)就现了原形。为“偷懒”计,找了中文译版(黄裕生译,梁志学校,范岱年审)。虽然无法对照原文,但就个人阅读观感,这个译版非常清晰--这不正是逻辑经验主义所追求的表达吗?以至于我的笔记几乎完全成了“原文摘录”:
导论
“哲学研究因果规律性的真正任务,不在于或者肯定或者否定因果律的普遍有效--这必须让经验来回答--而在与向我们清楚地表明,实际上在现实世界中出现了哪种因果秩序。”
1.物理学中的因果概念
“任何科学的考察都是从某种确定的假设出发的,人们在某种意义上也把它视为科学考察的目标,并且所有的只是都应溯源于它。”--“公理化”的思路
“晦暗不明的决不在于事实本身,因为没有什么事实是不清晰明了的,而是在于对描述事实的命题的无解或不适当的解释。”--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套路(《逻辑哲学论》),哲学是对语言的误用。
“科学要研究的只是发生的事实,而不是必须发生的事实。”--这话来自于罗素,玻尔肯定喜欢,物理学理论只需要解释实验室中可观测的现象。
“对于自然界的描述来说,人们使用什么样的公式并不重要。”
“在马赫看来,自然界根本就没有原因和结果,因为自然界是不可重复的。”--自然界没有,社会历史更不会有,所以“李约瑟问题”找不到确定因果关系的解。
“因果性概念之意味着‘自然规律的存在’,而别无他指。”
“如果人们问及并且确定一个事件的原因,那么这并不意味着对这个事件的说明,而只是用这种方式强调了充分说明这个事件的原因是不可能的。”
2.决定论与非决定论
“一个有意义的命题的本质在于,它的反命题也同样有意义。”--玻尔说过类似的话,一个伟大真理的反面同样是一个伟大的真理。
“现代物理学已经创造了一种新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下,每个讨论现实的命题都要由经验来支配。”--非常“哥本哈根”趣味!
3.关于因果性的“本质”
“所谓的简单性具有纯粹形式的性质;它只涉及形式的关系,而不涉及现实,因而不涉及自然规律的存在。”--纯数学化的形式还能指谓“世界”本身吗?
4.因果性与量子力学
“重言式不可能被经验驳倒,因为它涉及的不是事态,而是事态的各种可能的特定组合。”--“重言式”的问题庞加莱说过了,“事态”是维特根斯坦的专利,它是“逻辑空间”的元素,这或许是维特根斯坦模仿“泛函空间”的产物。
5.统计规律与概率规律(略)
6.因果秩序与时间秩序(略)
就阅读体验而言,洪谦先生的博士论文(这个译版)在精神上与庞加莱的名作《科学与假设》、《科学的价值》、《科学与方法》是相通的,这与他们那一代科学哲学家良好的数理基础分不开(马赫、庞加莱等自不必赘言,洪谦先生在德国耶拿曾从维恩学物理,从柯尼希学数学)。
其实所有我们赋予“世界”的因果关系都是目的指引的,比如因为我们今天的“缺失”,所以不妨在故纸堆中“开卷有益”......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 网址: http://www.zxyjzzs.cn/zonghexinwen/2020/091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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